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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是真爱!浙江证监局帮12家公司督讨业绩补偿
日期:2019-06-19   来源:日发国际期货    作者:日发期货

  今年6月份以来,已有12家上市公司收到了浙江证监局下发的监管关注函。这些公司均因收购标的业绩承诺未完成,相关方未按照承诺实施业绩补偿而被关注。浙江证监局提请公司,积极采取措施,督促相关方尽快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保障公司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6月份以来, 金盾股份 (300411.SZ)、 聚力文化(维权) (002247.SZ)、 浙江永强 (002489.SZ)、 盾安环境 (002011.SZ)、 露笑科技 (002617.SZ)、 创新医疗 (002173.SZ)、 利欧股份 (002131.SZ)、 卫星石化 (002648.SZ)、 华策影视 (300133.SZ)、 赞宇科技 (002637.SZ)、 金龙机电 (300032.SZ)、 田中精机 (300461.SZ)12家上市公司皆因标的公司业绩补偿问题而收到浙江证监局监管关注函。

  金盾股份:二股东尚欠公司7亿业绩补偿款6月17日,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金盾股份,证券代码:300411.SZ)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注函,浏览公告内容发现,这份监管函原来是监管部门在督促公司尽快收回7个亿的业绩补偿款。

  据悉,金盾股份与周伟洪于2016年10月签署《中强科技盈利补偿协议》,收购标的公司时,公司股东周伟洪承诺标的江阴市中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强科技”)2017、2018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000万元和9450万元。但2017年和2018年,中强科技经审计后扣除非经营性损益的净利润却分别只有4196.83万元和-2191.72万元。

根据补偿协议的约定,周伟洪应向金盾股份补偿7.27亿元,其应承担的补偿金额应在2019年6月12日之前履行完毕,截至目前,周伟洪未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亦未确认相关支付安排。

  金盾股份2019年一季报显示,周伟洪持有公司5518.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3%,位列公司前十大股东第二位。由于周伟洪无法如期进行现金补偿,经周伟洪本人同意,公司将以1元的价格向周伟洪定向回购并注销5518.95万股股份。但目前,该部分股份已办理质押,公司暂无法回购。

  证监局要求金盾股份,积极采取措施,督促周伟洪尽快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切实保障公司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请公司在收到本关注函7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说明目前已采取的措施及未来的具体计划,并请独立财务顾问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公司目前已采取的措施及未来的工作方案。

  6月17日,金盾股份披露业绩承诺补偿的进展公告称,公司已督促周伟洪尽快解除所持股份的质押,并在股份解除质押后,立即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及办理业绩承诺补偿股份的回购及注销手续。同时,金盾股份表示将继续督促周伟洪就业绩承诺补偿事宜给出明确的计划和时间安排以尽快完成支付现金补偿。

  此外,金盾股份还表示,未来公司不排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合同等所赋予的一切权利,追究其违约责任,保障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

  聚力文化也成监管“帮扶”对象,公司多项风险不可忽视

  6月13日,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聚力文化,证券代码:002247.SZ)公告披露收到浙江证监局的监管关注函。所涉及事项也是因收购标的未完成业绩承诺,相关方未对公司偿付业绩补偿款。

  据公告披露内容显示,聚力文化与余海峰、苏州聚力互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力互盈”)、火凤天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凤天翔”)和天津乐橙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乐橙”)于2015年12月18日签署《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净利润承诺方承诺苏州美生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美生元”)2015至2017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80亿元、3.20亿元和4.68亿元。

  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中,聚力文化对苏州美生元2017年的收入和净利润做出追溯调整,调减净利润7238.09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

  根据前述补偿协议的约定,余海峰、聚力互盈、火凤天翔及天津乐橙应向聚力文化做出补偿。但截至目前,上述相关方均未向公司偿付业绩补偿款。

  资料显示,截至2019年一季度,余海峰持有聚力文化1.30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3;聚力互盈持有公司2819.60万股,持股比例为3.31%;火凤天翔持有公司2060.61万股,持股比例为2.42%

此次浙江监管局下发关注函,要求聚力文化积极采取措施,督促相关方尽快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保障公司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监管局还请聚力文化在7个工作日内像其提交书面报告,说明目前已采取的措施及未来的具体计划。还要求聚力文化的独立财务顾问在7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说明目前已采取的措施及未来的工作方案。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除了此次被监管局下发关注函,聚力文化的情况可谓一言难尽。公司于2008年挂牌上市,十年时间过去,公司如今已是问题百出。

业绩方面来看,聚力文化2018年巨亏28.97亿元。值得一提的是,聚力文化股东余海峰、聚力互盈于2017年12月26日出具了书面声明表示,在余海峰及其领导的公司管理团队的共同努力下,上市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经上市公司聘请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将不低于人民币:7亿元、8.5亿元、9.5亿元。

然而2018年业绩巨亏28.97亿元,与此前声明中的承诺业绩相差甚远。按照此前声明内容,股东余海峰、聚力互盈应该在6月13日(含)前增持聚力文化股票2亿元。但截至目前,两个承诺增持主体却没有买入。

  此外,聚力文化还在2019年5月24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浙江永强:业绩承诺方补偿不到位,双方对簿公堂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浙江永强,证券代码:002489.SZ)是一家主要从事户外休闲家具及用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6月14日,该公司公告披露,公司于6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监管关注函》。

  公告显示,浙江永强与陈鹏于2015年8月签署的《投资协议》,结合标的资产北京联拓天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联拓”)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北京联拓未完成业绩承诺。

  各方于2019年4月签署《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陈鹏应将持有的上市公司309.77万股减持所得补偿给上市公司,将其持有的全部北京联拓19.18%股权无偿转让给上市公司。截至目前,业绩补偿方陈鹏已将持有的上市公司309.77万股减持所得补偿给上市公司,但未向浙江永强无偿转让北京联拓19.18%股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证监局局提请公司积极采取措施,督促陈鹏尽快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切实保障公司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要求公司在7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说明目前已采取的措施及未来的具体计划。

  值得一提的是,在披露该监管关注函的同日,浙江永强的一起诉讼公告,将对方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陈鹏将其持有的北京联拓19.18%股份无偿转让给公司,并变更至浙江永强名下。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监管频频出手,不得不说,浙江证监局的这几份监管关注函,还有帮公司讨债的作用,在相关公告底下就有人留言说,想不到还有这种帮公司催钱的公告,此举也是非常给力。

  除了肯定监管到位之外,从业绩承诺补偿款迟迟无法归位这件事来看,一些上市公司所存在的风险也不得不提防。在收购相关资产时,上市公司不惜大手笔支出,自然期望标的资产能够为公司贡献收益,彼时相关方也是打包票,给出了业绩补偿承诺,但最终业绩承诺一场空的话,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就会受到损害。

  因此,公司在斥资购买资产时,除了相关方的业绩承诺补偿外,还要附加一定力度的惩治约束,进一步防范这种“失约”风险。(投资真道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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