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振宇 胡盼盼/湖南日报今天记者从望城区检察院获悉,11月13日,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出庭公诉长沙市望城区乌山街道原佳村原支委委员、报账员易新玉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
望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易新玉在担任望城区乌山街道原佳村支委委员、报账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经手保管的三千余万元土地征收补偿款从集体账户转到个人账户,帮助银行工作人员李某、姜某完成揽储任务,并将其中的部分款项用于个人购买理财产品获利,挪用款项数额巨大。
庭审中,在法庭组织下,控辩双方对相关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就本案有关事实的认定和法律适用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易新玉做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本案将择期宣判。
(原标题《村支委员挪用3000余万元公款被公诉》)
(本文来自于澎湃新闻)
电话:
QQ:
邮箱:
地址:香港軒尼詩道28號7樓全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