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发国际期货欢迎您!
当前位置
主页 > 行情策略 > 行情资讯 >
合肥: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新建商品房现房
日期:2018-10-20   来源:日发国际期货    作者:日发期货

合肥: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10月19日,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出台商品房现房销售管理规定,《通知》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前,应当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手续。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优化、简化备案手续,鼓励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

为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因应房地产市场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进一步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合法权益,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近日,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出台《关于加强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作出具体规定。《通知》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前,应当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手续。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优化、简化备案手续,鼓励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

《通知》根据我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应当满足的六项条件,包括必须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同时规定申请销售房屋有司法、行政查封限制的,不得办理现房销售备案。

《通知》按照互联网+及“一网一门一次”等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消减备案材料,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相比较期房预售,现房销售备案材料减少八项,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

《通知》要求强化销售管理,规定开发企业领取《新建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销售全部房源,并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查处,并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来源: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


免责声明:日发国际期货官网所载文章、数据等内容仅供参考,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行情策略请联系QQ客服获取。

在线客服

  • 开户客服 QQ
  • 在线客服 QQ
  • 招商加盟 QQ
  • 技术支持 QQ
  • 投诉建议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