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8月28日消息,风华高科(维权)晚间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6年半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6192万元,占风华高科2016年半年报利润总额的比例为60.21%。《2016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6192万元,占风华高科2016年年报的比例为33.05%。广东监管局拟决定:一、责令风华高科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李泽中、廖永忠、幸建超、赖旭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等。小财注:风华高科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
电话:
QQ:
邮箱:
地址:香港軒尼詩道28號7樓全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