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8月14日消息,裁判文书网日前公布的一则刑事判决书显示,大冶农商行金牛支行原行长刘武洲因违法放贷获刑。
据悉,刘武洲在2017年1月-11月期间,先后违法放贷18笔,累计485万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2017年1月至11月,刘武洲在担任大冶农商行金牛支行行长期间,武汉铭泰安华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董事长许某1安排黄某1、大冶市金牛熊氏生态采摘园专业合作社(简称“熊氏生态园”)实际控制人熊某1安排熊氏生态园法定代表人张某1(许某1、熊某1、黄某1、张某1均另案处理)等人提供伪造的工商营业执照、购房合同、虚假收入证明等材料,先后17次向大冶农商行金牛支行申请个人经营性综合贷款。
身为上述贷款的第一责任人、调查主负责人、审批主负责人、检查主负责人,刘武洲在既没有贷前审查,也未对借款人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同时也未召开贷审会,未与借款人、担保人进行面谈面签的情况下,利用大冶农商行授权金牛支行自主审批发放2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经营性综合贷款的职务之便,先后17次违法发放个人经营性综合贷款共计人民币340万元。
所幸的是,其中三笔正常归还,而另外14笔虽然逾期,也相继归还了贷款本金及逾期罚息,没有跟银行带来更多的损失。
此外,法院还审理查明,2017年9月,熊氏生态园实际控制人熊某1得知大冶市扶贫小额信贷相关政策后,找到刘武洲,希望刘武洲帮忙将贫困户的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委托熊氏生态园经营使用。刘武洲明知熊氏生态园不具备《全省农商行扶贫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及其他帮扶企业的准入条件,仍为熊氏生态园申报了“户贷企用”扶贫贷款。
2017年9月14日至26日,大冶农商行金牛支行先后为29户贫困户办理了每户5万元的“户贷企用”扶贫贷款借贷手续,并将每户5万元的扶贫贷款资金转入各贫困户个人账户,然后再从贫困户个人账户将该款转入熊氏生态园在大冶农商行金牛支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中。
2018年9月,上述145万元扶贫贷款先后到期,熊氏生态园未能如期归还,直至2018年9月28日归还本金及逾期罚息,并根据扶贫政策按7.2%年利率向29户贫困户发放了分红。
至此,刘武洲先后违法放贷46笔,累计485万元,其中43笔425万元贷款产生逾期。
2018年11月5日,刘武洲被大冶市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二十天后,2018年11月23日至26日,铭泰华安的董事长许某将尚逾期的9笔合计180万贷款连本带法系归还。熊某则在2018年12月27日、28日两天将逾期贷款全部归还。
2019年2月15日,刘某洲被逮捕。
2019年6月27日,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对刘某洲进行了宣判,考虑到银行损失已全部追回,且取得了谅解,最终法院判决刘某洲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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