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提名董事的事项,基于独立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提供的董事候选人袁培初先生的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袁培初先生的任职资格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已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岗位的职责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提名补选独立董事的审议、表决等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对拟任独立董事袁培初先生的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冯强 方晓军 饶莉 2019年 6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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