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法制网
法制网讯 记者刘中全 “大家注意,被执行人刘某已经出现,大家准备行动!”2月27日6时,吉林省前郭县法院执行局的干警们在蹲守两个多小时后,终于在沈阳市铁西区某小区找到长期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刘某,为这次跨省寻找“老赖”的行动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闫某、包某的儿子于2013年7月在受雇于被执行人刘某打井期间触电身亡,被执行人刘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为取得被害人家属的的谅解,刘某同意给闫某、包某30万元赔偿款,但在法院对其判处缓刑后,只给付20万元后,剩余10万元拒绝给付。2017年11月30日,前郭县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判决刘某立即给付闫某、包某10万元赔偿款。可当闫某、包某申请法院执行时,发现刘某为逃避执行,已经举家搬迁,踪迹全无。对此,面对一筹莫展的闫某、包某,承办法官范伟旭深深感受到申请执行人的丧子之痛和得不到赔偿的无奈和焦急心情,一方面耐心做闫某和包某的思想工作,一方面通过网上查控系统积极寻找被执行人刘某的财产线索,执行助理马浩三次到被执行人户籍地进行调查走访,但都没有发现线索,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2019年2月24日,在得知被执行人刘某人在沈阳郊区打工的消息后,申请执行人闫某马上联系执行的范法官,并希望尽快对刘某采取措施。经了解,被执行人李某暂住沈阳郊区,现为某公司货车司机,每天早上开着小型货车上班。范法官立即将案件情况向局里汇报,并精心制定执行预案,于2月26日带领3名法警奔赴沈阳执行。当日21时到达被执行人住所进行踩点,确认被执行人在家后,27日凌晨4时开始到被执行人住所处蹲守。在经过3个小时的等待后,终于将准备开车上班的刘某进行控制。目前,被执行人刘某已被依法司法拘留。
2018年年末,吉林省法院开展“春雷行动”以来,前郭县法院执行干警“亮剑”老赖不停歇,克服疲劳,厌战情绪,再接再厉加力度,以雷霆之力对涉民生案件进行集中突破,执结了一批“骨头案”“钉子案”,以实际行动捍卫了生效判决的法律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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